保函的主要当事人
委托人:即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债务人或义务人,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为了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而申请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担保的权益的享受者,即有权在委托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依据保函向担保人索偿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发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发包方可以向担保人索赔。
担保人:是开立保函并承担保证责任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担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按照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保函出具阶段
确认保函草本:审核通过后,银行或担保公司会出具保函草本,申请人需仔细核对保函草本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缴纳费用:根据保函金额和办理机构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保函费用,费用一般按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正式出具保函:申请人确认保函草本无误并缴纳费用后,银行或担保公司会正式出具履约保函,保函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
审核与审批:银行或担保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代理协助客户解答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审批进度。
签订合同与缴费:审核通过后,协助客户与机构签订保函合同,并按照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保函出具与交付:获取保函后,及时交付给客户,并确保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保后管理:在保函有效期内,为客户提供保后管理服务,如到期提醒、协助处理可能出现的索赔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