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技术负责人材料:除与专业技术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以及其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经历材料,如本人具名的设计图纸(方案)、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按照资质等级从业经历年限要求每年度提交 1 份4。
专业能力: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资质认定工作中,需通过资质评审委员会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等方式组织开展的检测能力确认考核。
专业与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专业应为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申请甲级资质时,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申请乙级资质时,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提交:部分地区要求先在相关政务服务网或指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之后,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地点。纸质材料应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填写完整、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日期。